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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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清单
1)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个人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 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市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信息查询单;
5)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6) 科研项目或成果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7) 凡入驻市留学生创业园或区科技创业中心的留学生企业,由其所在留学生创业园或
科技创业中心统一组织申报,并作为主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
8) 留学人员简历。
注:
凡复印材料均须验原件。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请方法
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由引进国智办负责受理申请。为方便申请者,市引智办已在“深圳国际人才网”上公布《深圳市出留人员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和申请表格,出国留学人员可从网上下载申请表。创办企业项目研发、启动资金,由市科技局负责受理申请。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该项创办资金,可通过“深圳科技信息网(http://www.szsti.net)”, 查询有关注意事项和申请表格,然后到市科技局1号办文窗口去办理申请手续,办理结果可在网上查询。
根据深府[2000]70号文件和深人发[2001]27号文件精神,从2000年起,市财政每年拨出3000万元作为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资金,其中1000万元为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4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