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户外广告(标识)初审
4305办理地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深圳高新区南区综合服务楼三楼(深圳高新区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
审批条件:园区企业
提交材料:
1. 申请报告。
2.《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户外广告、标识(牌)申请书》1份。
3. 户外广告、标识(牌)效果图。
4. 安装位置图。
5. 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 房地产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7. 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和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 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审批程序:

审批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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