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领取说明
45111、领取方式
请根据《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和《受理通知书》或《收文回执》的提示,或接到通知后,前往我局指定的业务受理窗口领取。对逾期不来取文的,我局将定期在办文大厅布告栏张榜公告或登报公告,公告期一般为 15 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2、领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个人)凭《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受理通知书》或《收文回执》和身份证件领取;委托他人的,还需要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和有效的委托书。
3、领取人签收办文结果
领取人领取办文结果,并在签收表上签收。 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