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亡认定及其待遇核准
4268 1、核准内容: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亡认定及其待遇。
2、核准依据:《关于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亡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3]10号)
3、核准时需提交的材料:
(1)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因公伤、亡报告;
(2)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伤亡及其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
(3)证明材料:
①因公负伤的提供《因公伤残鉴定证明书》。
②因公死亡的提供《火化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4、办事程序:
(1)由单位填表及签署意见后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3)市人事局将核准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
5、核准时限:20个工作日。 4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