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4、项目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
5、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6、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提交材料:
1、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亲笔签名,盖章);
2、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编写);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6、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通过审查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及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印章,审计报告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7、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和本年度上个月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8、银行贷款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9、留学生创办的企业需提交相关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在市引智办办理);
10、留学生创办的企业需提交留学生本人在企业所占股权的证明材料(必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验原件)
注:以上材料一式五份以A4纸装订成册,并附上1、2项材料的电子文档。
审批程序:
窗口常年受理—分批进行项目评审(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意见综合汇总—局办公会审定—结果公示—复议—财政局会签—下达计划—签订合同—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