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个体工商户验照
4443办事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办事部门:所在地工商所
办事条件:
1、经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年度验照手续。
2、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1日。(目前正进行“滚动式”验明试点,除龙岗、大工业区辖区外为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签发日每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向当地工商所申报办理)。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验照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工商管理费缴交证明
4、计划生育证明
5、经营前置审批行业须提交有关部门审批文件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 审查—> 核准—> 加贴验照标识—> 发还营业执照
办事时限: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来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