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单位交纳失业保险费。 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深圳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33元。 相关资讯: 深圳市失业保险业务工作手册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