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业务年检
4421一、年检时间
行业协会年检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最迟须于4月30日前结束。逾期不年检者,视为年检不合格。年检不合格者,一年内整改合格,否则建议登记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二、年检程序
1、每年3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报市行业协会署审核;
2、市行业协会署按规定的年检内容进行核查,做出年检意见;
3、持市行业协会署出具年检意见的材料,到市民政局办理有关手续。
三、年检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章程的情况;
2、开展业务活动、会员发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3、为会员和社会开展非营利性有偿服务的情况;
4、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5、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及运作情况;
6、理事以上工作人员情况、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与执行情况;
7、本行业年度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四、提交材料
1、上年度协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
4、上年度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分析及相关政策建议; 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