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成立全新或现成有限公司,都可享有以下多方面的好处:
成立优点:
1. 有限公司可享有永久延续性,可世代经营。
2. 股东私人债务,不会牵涉入有限公司持有之物业及财产。
3. 有限公司有法定文件,保障各股东(投资者)之权益,因此容易集合资金。
4. 以有限公司名义买卖楼宇,可避免税务局调查 个人买卖楼宇之款项来源。
5. 成立有限公司后,中国、台湾及外国人仕向人民入境署申请来香港的商务签证将获优先考虑。
6. 有限公司有限债务,经营生意上风险,一概不会牵连股东私人之物业与财产。
7. 有限公司名称有法例保障,因此不会有完全相同名称,在生意往来时不会被人假冒、讹骗, 招至严重损失。
8. 以有限公司经营业务,能给与客户、银行家、供应商,一个良好之印象,令信心倍增,有助业务发展。